关于发起筹建海峡两岸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:
一、背景与目标
随着海峡两岸民众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。为了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电影、电视剧、电影节、大学生创业扶持以及文艺活动交流,我们特此发起设立《海峡两岸影视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基金》。本基金旨在整合两岸影视资源,提升双方影视产业发展水平,传承中华文化,增进两岸同胞的紧密合作与情谊。
基金名称:海峡两岸影视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基金(拟定名)
组织形式:封闭型、、有限合伙制、结构化
注册地:湖南省长沙市
基金规模: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,分期发行
存续期限:基金存续期5年,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基金存续期可延长1年,最多延长2次
投资方向:重点投资以下三个方向,两岸影视文化题材电影、电视剧、电影节、演唱会
投资限制:基金不得从事贷款、期货、房地产、基金、企业债券、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以及用于赞助、捐赠、等支出;闲置资金以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等方式保值增值
基金管理人:两岸文产投
执行事务合伙人:(未定)
二、组织架构
基金管理人: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,包括资金募集、投资决策、项目管理等。
投资委员会:负责对基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评审,为基金管理人提供决策建议。
咨询委员会:由两岸影视产业专家和学者组成,为基金管理人提供专业意见和指导。
三、运作模式
资金来源:集团合伙企业私募
投资方向:基金主要投资于两岸电影、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,支持贫困大学生创业,以及举办两岸文艺活动。
投资收益分配:基金投资收益主要用于支持两岸影视合拍、影视人才培训、影视学术研讨等活动。
资金使用范围: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两岸影视合拍、影视人才培训、影视学术研讨等活动。同时,对于大学生的创业项目,基金将提供资金支持,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。此外,基金还将用于举办两岸文艺活动,促进两岸文化交流。
财务预算和结算:基金应建立严格的财务预算和结算制度,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最大化。
四、效益评估与监督
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向投资者和捐赠人汇报基金的运作情况,包括投资项目的进展、资金使用情况等。
基
金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审计,以确保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。
对于涉及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,本基金将依法承担,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。
五、附则
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或补充。
本基金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所有。
综上所述,设立《海峡两岸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》将有利于推动海峡两岸电影、电视剧、电影节、大学生创业扶持以及文艺活动交流,增进两岸同胞的紧密合作与情谊,弘扬中华文化。
中峰富盛投资(湖南)控股股份集团
2023年8月17日